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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江苏省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13〕5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行政法规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省环保厅:

你厅《关于批准实施我省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请示》(苏环办〔201396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厅编制的《江苏省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望抓紧修改完善后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2013年是检验“十二五”减排工作中期成果的评估年。各级、各部门要把污染减排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硬性指标,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作为检验“十二五”环保规划落实的试金石,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狠抓减排工程建设,强化监管能力,开展制度创新,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力以赴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

三、污染减排指标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约束性指标,是各级人民政府向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你厅要督促并指导各市、县人民政府加快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落实减排计划和任务,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减排工作按时序推进。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推动污染减排工作顺利开展。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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