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复〔2011〕56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行政法规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无锡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设立无锡新区二类口岸铁路南栈作业区的请示》(锡政发〔2011〕101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无锡新区二类口岸铁路南栈作业区。
二、望你市督促无锡新区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完善监管设施和条件。
三、该口岸铁路南栈作业区由省口岸办组织省级口岸查验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展相关业务。
四、该口岸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涉外规章制度,加强相关部门和职工的法律、法规、涉外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对外开放各项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