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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发展银行缴纳印花税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时 效 性】 鲁财税字[1996]3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5
【法规层次】 109 【文  号】 山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地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55号《关于农业发展银行缴纳印花税问题的复函》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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