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枣阳市等30个县(市、区)为农业专业大县的通知

【时 效 性】 鄂政发[2009]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20 【文  号】 湖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把农业板块基地建设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农业专业大县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化布局,加速形成“一县一品”,省人民政府决定,命名枣阳市等30个县(市、区)为农业专业大县(名单附后)。

  希望受命名的县(市、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切实抓好农业板块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把农业专业大县建成农业专业强县。各地要以受命名的县(市、区)为榜样,高度重视农业专业大县建设,持续推进“一县一品”,为提高全省农业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农业专业大县名单

  一、粮食大县:枣阳市、随州市曾都区、钟祥市、京山县、仙桃市;
  二、畜牧大县:襄樊市襄阳区、当阳市、武汉市黄陂区、宜城市、安陆市;
  三、水产大县:洪湖市、监利县、公安县、浠水县、武汉市江夏区;
  四、油菜大县:沙洋县、武穴市、阳新县;
  五、棉花大县:潜江市、天门市、汉川市;
  六、蔬菜大县:嘉鱼县、武汉市新洲区、利川市;
  七、水果大县:宜昌市夷陵区、丹江口市、宜都市;
  八、茶叶大县:英山县、恩施市、五峰县。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