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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关于认定江苏省2010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时 效 性】 苏高企协[2011]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县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为扶持和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技术升级,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经企业申请、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协调小组组织专家咨询、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与备案,现决定认定江苏省2010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和第三批补充高新技术企业共487家,发证日期为2010年12月13日和2010年12月16日,有效期为三年。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将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希望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继续大力推进企业的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大研究开发力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保持快速健康的发展态势,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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