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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时 效 性】 苏政发〔2011〕18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行政法规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政府同意省文物局提出的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现予公布。

加强文物保护是深入实施文化建设工程、大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任务。各地要坚持保护利用、普及弘扬并重,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加快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奋力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作出积极贡献。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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