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从业人员资格及配备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 效 性】 闽财会〔2011〕4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0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福建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从业人员资格及配备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省直各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会计人员资格管理,根据《会计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171号)精神,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会计从业人员资格及配备情况检查,请各单位按照《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资格及配备情况检查工作方案》做好检查工作。

附件: 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资格及配备情况检查工作方案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附件:填表说明.doc
检查表格.xls
会计人员资格检查方案.doc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