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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 效 性】 苏财教〔2017〕23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有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通知》(财文〔2017〕156号),并结合省财政2018年预算安排情况,经研究,现将2018年省以上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项目代码:Z135050000044),补助资金通过2018年省与市县年终结算办理,列“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结算补助收入”结算项目,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具体金额见附件。

请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和《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97号)以及《江苏省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教〔2008〕19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不得擅自扩大补助范围,严禁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18年省以上财政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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