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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铵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时 效 性】 工信部原[2012]14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1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根据《磷铵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年第31号公告)规定,为规范准入公告管理,便于社会监督符合磷铵行业准入条件的生产企业和生产线,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磷铵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及时将本地区(单位)符合《磷铵行业准入条件》和《磷铵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企业申报材料及审核意见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联系人:张文明
  联系电话:010-68205570
附件:磷铵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doc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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