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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 效 性】 辽国税所[1999]1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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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18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总结企业所得税税源报表的报送时间按省国税局《企业所得税税源报表考核评比暂行办法》(边国税所[1997]35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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