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食药监械监〔2015〕159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管,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食药监械监〔2015〕158号),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经营环节重点监管目录及现场检查重点内容》,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对《医疗器械经营环节重点监管目录及现场检查重点内容》中所列品种的经营实施重点监管。
附件:医疗器械经营环节重点监管目录及现场检查重点内容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