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建城[2015]190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
为建立健全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机制,规范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工作,加强保护管理,我部制定了《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城市建设司。
附件: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1月26日
1、 | 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办法(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