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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工作的具体规定的通知

【时 效 性】 新国税所字[1997]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新疆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附件: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工作的具体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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