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青财税[2000]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山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区财政局,地税局、计划委员会: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29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