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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奥运会 残奥会期间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
【时 效 性】
粤国税办转字[2008]14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6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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