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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开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举报电话的通知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03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辽宁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进一步规范和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省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2017〕664号)要求,省财政厅将对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一次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执法专项行动。现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设立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财政监察一处(监督检查中心)024-22835036;会计处024-22709394。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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