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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文化部中直艺术院团重点剧(节)目资助专项资金申请书》的通知

【时 效 性】 艺办函[2010]2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8100
【法规层次】 117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中直艺术院团:

  为进一步推动文化部中直艺术院团的艺术创作,扶持重点剧(节)目的创作,加快中直艺术院团重点剧(节)目资助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力度。现将对各院团2010年度的重点剧(节)目进行评估并下拨资助专项经费(所报剧目应为5年内创作、改编或复排的优秀剧目)。请各中直院团认真填写《文化部中直艺术院团重点剧(节)目资助专项资金申请书》,于625日前报至文化部艺术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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