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艺办函[2010]24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108100 |
【法规层次】 | 117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中直艺术院团:
为进一步推动文化部中直艺术院团的艺术创作,扶持重点剧(节)目的创作,加快中直艺术院团重点剧(节)目资助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力度。现将对各院团2010年度的重点剧(节)目进行评估并下拨资助专项经费(所报剧目应为5年内创作、改编或复排的优秀剧目)。请各中直院团认真填写《文化部中直艺术院团重点剧(节)目资助专项资金申请书》,于6月25日前报至文化部艺术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