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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放开短期意外险费率及简化短期意外险备案手续的通知

【时 效 性】 保监发[2000]7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2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保监发[20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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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放开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短期意外险”)(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除外)费率、简化短期意外险报备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本文发布之日起,短期意外险条款由保险公司总公司统一管理,费率由总公司确定并可实行浮动费率,但费率的浮动范围或浮动办法应由总公司统一制定。

OOO年五月十六日

关于建立分红保险、投资连接保险报告制度的批复

保监寿[2000]19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为了落实《关于报告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进展情况的通知》(保监寿[2000]9号)的精神,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已经获准销售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公司必须在每月15日前将上月报表(见附表一、二)和业务分析报告送达我部;

二、正在进行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开发的公司在每月15日前将开发进度报告送达我部;

三、公司必须指定专人(部门经理或以上级别)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负全部责任,并在630日前将负责人名单报我部备案。

特此通知

OOO年六月十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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