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9.29”江门台山市遇险渔船事件处置工作督查组的通知

【时 效 性】 粤办函〔2013〕62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1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20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江门市人民政府,省民政厅、财政厅、水利厅,省海洋渔业局: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重特大突发事件处置督查机制,根据省应急委意见,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9.29”江门台山市遇险渔船事件处置工作督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颜学亮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刘永生  省府办公厅省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骆招群  省民政厅副厅长

何谢带  省财政厅副巡视员

邱德华  省水利厅副厅长

白 桦  省海洋渔业局副局长

督查组日常工作,由省政府应急办负责。

省府办公厅

20131031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