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渝府办发 〔2013〕 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4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重庆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主线,以防控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抓手,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国务院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区县(自治县,含开发区)
(一)优秀单位(35个)。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永川区、綦江区、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区、荣昌县、璧山县、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秀山县、彭水县、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万州经开区。
(二)达标单位(6个)。
渝北区、南川区、巫溪县、石柱县、酉阳县、双桥经开区。
(三)一票否决区县(1个)。
合川区。
二、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一)优秀单位(23个)。
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农委、市商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市政委、市水利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局、市港航局、市运管局、市交通执法总队、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重庆海事局、成铁重庆办事处、民航重庆监管局、华中电监局重庆办事处。
(二)达标单位(18个)。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化广电局、市卫生局、市园林局、市环境监察总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新闻办、市总工会、市气象局、市公安交管局。
希望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在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防范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安全科技为支撑,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平安建设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基础。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