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复〔2012〕99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行政法规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江苏常州新北工业园区更名为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的请示》(常政发〔2012〕64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苏常州新北工业园区更名为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
二、开发区更名后,其原有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建设面积和四至范围不变。
三、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更加注重技术引进和开发创新,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和土地集约利用,加快发展临江、临港产业,不断提升开发区发展的层次和水平。
江苏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