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关于出具专利有关证明事的复函

【时 效 性】 (84)司公字第1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
  你部一九八三年十二月十五日(83)贸促法专字第0311号《关于出具专利有关证明事项》函悉。经与有关部门研究认为,我国企业或个人向外国申请专利时,所需要提供的有关文件的证明事项属于公证业务范围,根据我国公证机关统一行使公证职能的原则,应由公证处办理为宜。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