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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空地勤人员的伙食费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时 效 性】 财税字[1995]07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9
【法规层次】 106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经报国务院同意,民航空地勤人员的伙食费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支付单位负责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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