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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弥补亏损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陕国税函[1999]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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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弥补亏损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8]705号)转发给你们,由你局负责征收管理的西安铁道信号工厂1998年度及以后年度的弥补亏损按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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