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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歌手费翔到浙江省演出的批复

【时 效 性】 文市函〔2013〕68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8100
【法规层次】 117 【文  号】 浙江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浙江省文化厅:
  浙文外〔2013〕21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杭州一轶演出经纪有限公司邀请美国歌手费翔,于2013年5月19日到浙江省温州市演出。
  此复。

2013年5月17日

抄送:浙江省外办、公安厅、税务局,驻美国使馆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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