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吉国税发[1999]36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15 | |
【法规层次】 | 122 | 【文 号】 | 吉林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纳铁福传动轴有限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有关问题批复的通知》(国税函[1999]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某传动轴有限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略)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