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石油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8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 (略)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