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重国税发[1997]139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重庆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国家税务局,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搞好税收征管资料的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征管改革办公室印发的《税收征管业务规程》的要求,结合我局前几年税收征管资料规范管理的作法和目前各区、市、县国税局的具体情况,市局拟定了《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资料规范管理试行办法》,并经部分区、市、县国税局讨论修改后,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结合实际更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