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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调整南通市港闸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09〕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行政法规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港闸区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通政请〔200899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港闸区幸福乡,以其原辖区域设立幸福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幸福居委会,管理1个居委会,8个村委会。

二、同意撤销港闸区陈桥乡,以其原辖区域设立陈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河口自然集镇,管理1个居委会,9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九年一月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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