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关于农用机动车辆界定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地税二[1994]1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06 【文  号】 天津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地方税务分局,开发区地方税务分局:

    最近,部分地方税务分局询问,对享受免征车船使用税的农用机动车辆如何界定问题。 经向市农机监理部门了解,现明确如下:享受免征车船使用税的农用机动车辆是专指农机监理部门核发农用拖拉机号牌、行驶证的拖拉机拖车。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