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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西南大学育才学院转设为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的通知

【时 效 性】 渝府办发 〔2013〕 10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4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重庆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经西南大学育才学院申请,市政府申报,教育部制发了《关于同意西南大学育才学院转设为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的函》(教发函〔201383号),同意西南大学育才学院转设为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同时撤销西南大学育才学院的建制。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6000人。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的指导。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要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加强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探索民办高等学校的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我市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有益的经验;以服务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重点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学校要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52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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