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市国税发[1996]104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0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陕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国税发[1996]26号《关于开展九六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度复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市国税发[1995]358号《西安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对年审验证工作作了规定,请各单位一并贯彻落实,验证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请于五月十五日前将文后所附表格报送市局流转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