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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批复

【时 效 性】 保监复[1999]14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银行法规
【法规层次】 109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兼业代理有关事项的请示》(平保发〔1999〕0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经营人寿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人,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的规定,银行作为兼业代理机构,只能为一家人寿保险公司代理寿险业务。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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