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部门代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了规范代收费工作,各地代收费项目均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审批,不得擅自代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