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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务部2008年第96号联合公告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海关法规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公布《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五批),本公告自200911日起施行。 


附件: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五批)

00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

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五批)

 

 

海关商品编码

 

 

1

3101001910 

未经化学处理的森林凋落物

包括腐叶、腐根、树皮、树叶、树根等森林腐殖质。

2

3101009020 

经化学处理的森林凋落物

3

2703000010

泥炭(草炭)

沼泽(湿地)中,地上植物枯死、腐烂堆积而成的有机矿体(不论干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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