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整顿财政周转金方案的通知
【时 效 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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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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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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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23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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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选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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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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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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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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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财政部《整顿财政周转金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方案要求,统一思想,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保持稳定,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
整顿财政周转金方案
(财政部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