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 效 性】 |
京财社〔2013〕2433号 |
【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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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 |
148 |
【实施日期】 |
101100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北京 |
【首选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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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选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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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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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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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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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和民政部、财政部制定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6号)等相关管理规定,为加强我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市财政局、民政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民政局 2013年11月19日 附件:北京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