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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所得计征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苏财税[1995]4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辖市及常熟、泰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税务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96号《关于印发<境外所得计征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境外所得计征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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