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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威盛信望爱公益基金会设立登记的批复

【时 效 性】 民函〔2009〕4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威盛信望爱公益基金会发起人:

你们关于设立威盛信望爱公益基金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决定准予威盛信望爱公益基金会设立登记。该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为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威盛信望爱公益基金会设立登记后,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依照民政部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二○○九年二月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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