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登记制度的通知》(国税发[1995]10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区局最近下发的同国税传发[1995]33号通知有关规定,一并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