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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黑地税发[1998]31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4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黑龙江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8]19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请各地市在年底前将本地区开展房产税“双清”检查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上报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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