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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玉米深加工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时 效 性】 财税〔2016〕9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03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91日起,将玉米淀粉、酒精等玉米深加工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恢复至13%。玉米深加工产品清单见附件。本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附件:玉米深加工产品清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819

附件下载: 玉米深加工产品清单.xls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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