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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第二批投资计划的通知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03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有关市、县(市)农业资源开发局、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发〔2018〕50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第二批财政资金和开发任务下达给你们,增列相关市、县(市)2018年政府收入分类科目“2130602土地治理”(详见附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资计划安排

我省2018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第二批省以上财政资金29268.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5716万元,全部用于高标准农田和生态综合治理等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本次投资计划按照综合因素法进行分配,并重点向苏北地区倾斜、向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较重的县、六大帮扶片区及省级重点帮扶县倾斜。

二、投资标准及投入政策

2018年度第二批土地治理项目财政投资1500元/亩,其中中央财政投资750元/亩,地方财政资金750元/亩,地方财政中省、市县投入比例执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分类分档投入比例的通知》(苏财农发〔2016〕35号)规定。各地在“一事一议”规定的范围内,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合理安排农民或集体自筹。鼓励各地增加投入,提高项目建设标准。

三、有关要求

(一)尽快开展有关项目编制工作。各地要根据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农业综合开发帮扶规划,尽快开展项目可研报告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具体项目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二)加大片区帮扶力度。有关市、县(区)要加大对六大帮扶重点片区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对帮扶规划中涉及的项目要优先予以安排。

 

              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     江苏省财政厅

                                                     2018年7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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