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市国税发[1998]11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8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陕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市国税一分局:
你局市国税一发[1998]20号《关于对西安航天恒星科技实业(集团)公司申请免征一九九七年企业所得税的请示》收悉。经调查认定,西安航天恒星科技实业(集团)公司属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一条(一)款的规定,同意西安航天恒星科技实业(集团)公司自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期满后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