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1 | 【实施日期】 | 101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广东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关于预选供应商的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要建立预选供应商遴选和退出机制,意味着入围预选库的供应商并不是只进不出,而是采取动态监管,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建立预选供应商分级分类管理、考核、奖惩以及诚信档案等管理制度,加强对预选供应商履约情况、服务质量和价格水平等方面的管理,主管部门会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定期进行履约检查,发现违法违规的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