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财建[2013]688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1103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申请下达2013年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预算的函》(交函财〔2013〕155号),现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出科目、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附件。
请尽快将资金拨付有关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并保证资金专款专用,注重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财政部
201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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