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桂财税〔2013〕40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9 | 【实施日期】 | 100108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广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
你会报来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事项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规定的条件,同意确认你会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特此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财政厅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