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制订的《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十月二十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4〕10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