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教高函[2013]11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11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东北大学: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将宁夏理工学院列入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将宁夏理工学院列入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由东北大学对口支援宁夏理工学院。
请东北大学和宁夏理工学院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的意见》(教高〔2010〕1号)的要求,根据《东北大学与宁夏理工学院对口支援合作协议》,明确对口支援任务,做好工作规划,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要重视两校对口支援工作,不断提高对口支援工作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