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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城市商业银行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

【时 效 性】 皖国税发[1999]25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09 【文  号】 安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合肥、蚌埠、芜湖、安庆、马鞍山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城市商业银行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9]22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通知》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对《城市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意见等,写出书面报告,于2000年6月10日前报省局所得税处。

    以上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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